第213章(2 / 2)
于此同时,萧玠也改善调整了萧恒早年过于激进的方案。譬如萧恒过激的皇庄换田均地方案,最终因缺乏配套措施,在地方推行艰难而停滞。萧玠根据萧恒留书,设立户田司,统管土地交易。任支持变法的商帮(潮柳地带居多)为皇商,协同户田司设立田亩券(即土地所有权证明),以二十年过渡期为限,先均田于民再统田于公,逐渐废除土地私有制。
再如早年推行受阻的勋爵废除计划,萧玠采取保留名义、紧缩特权、限制发展的策略,逐渐使爵位成为无权空壳。并对勋爵入仕的人数、职位作一定限制,压缩勋贵子弟上升空间,但放弃爵位即可入仕如常。同时,对于思想顽固的老牌权贵,萧玠继承萧恒的现有政策,捐资支持朝廷钦点的技术革新及火器发展项目的,可保留爵位。
以上种种,不过九牛一毛。萧玠纵有见地,也很难以当下的经验和能力建立如此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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