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官死后第40节(1 / 2)
第40章 撞天婚(十)
周隐一愣。
方氏说的,其实未尝没有道理。
虽说律法上对于夫殴妻死是处以绞刑,但也不是没有丝毫空子可钻。只要那丈夫坚称妻子与人通奸,他是为杀奸才杀死妻子,并得到衙门的认可,就可以从轻论,只判杖责。
杜先是马司使的心腹爱将,与杭州衙门内的众人也彼此相熟,真若被判了杖责,顶多也就做做样子。
也就是说,他确实极有可能在殴死方氏后,不受任何律法惩处。
方氏眼中泪如雨珠:“这几年他酗酒愈发严重,妾身身上的伤也越来越多,有一次在厨房内生活,他醉酒闯进来,将我一头推撞在生了火的灶台旁,若非妾身命大,只怕当日就要被活活烧死。既然横竖都是一死,何不拖了此贼一道下去?”
一旁与杜先交好的书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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