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章(1 / 2)
丁湘家的老居民楼很破旧,换房是丁母这辈子都不敢奢侈的事。
叶鹏飞想以丁湘的名义买一套100平左右的两居,装修后给丁母住。他与丁湘结婚后,也不打算再让丁母很辛苦地去做家政,他俩每个月寄生活费给她。
这笔账叶鹏飞事先也是权衡过的。
自己二婚,想要娶一个年轻的女孩做老婆,多少还是要拿出一点诚意的。
最实在的诚意,就是钱。
50万的房价,是在他愿意承受的范围内。而且丁家也就丁湘这一个女儿,房子最终还是留给她,丁母也就暂时住一下。
这笔钱拿出去做别的投资,还不如投到房产上,顺带卖个人情。
至于赡养丁母,叶鹏飞并不介意,他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。既然娶了丁湘,就有责任孝顺她母亲。
当然,这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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